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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月一日發放97年上半年退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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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報訊)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金人員(含贍養金、生活補助費及大陸半俸),九十七年一至六月份退休俸金自一月一日起發放。 已在郵局開立「退休俸金存款」帳戶者,收到通知單後,請於五月十五日前,連同俸金支領憑證、國民身分證、印鑑章及儲金簿前往郵局辦理驗證登簿;通儲帳戶可於各地連線郵局辦理驗證,非通儲帳戶須親自前往原開戶郵局辦理,未收到通知單者,依領俸時程,攜相關證件逕向郵局或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辦。逾五月十五日仍未赴郵局登簿驗證者,請攜帶支領憑證、國民身分證、私章、戶口名簿、全戶眷補證,逕往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辦。 領俸人員如果持舊式身分證領取退休俸金,均不予以認證;委託他人代為領取俸金,須依「俸金發放通知單」內「委託代領俸金規定摘要」辦理身分查驗(含將級人員)。相關發放作業如有疑義,請電02-23883810洽詢。 輔導會特別提醒榮民,務須妥慎保管個人存簿、印鑑等重要物品,避免遭歹徒詐騙,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解決,請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洽詢,或打「165」防騙專線電話詢問。(點閱次數:459)